为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2月20日,东方红人民法院联合东方红林区“诉源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议,落实司直各林(农)场(所)诉前调解工作。

会上,东方红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怀斌介绍开展诉讼治理工作的情况,分析了诉讼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东方红林区“诉源治理”领导小组对进一步落实《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组织机构更好履行职责提出建议。
与会人员就如何推进诉讼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刘怀斌做总结发言,对下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由各林(农)场(所)将普法、法律咨询等需求申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专业人员按申报时间先后赴现场实地指导;二是由各林(农)场(所)统计诉前调解指导需求并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派员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平台录入,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检查。三是要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今后,东方红人民法院将切实加强对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指导和规范,主动对接山上各林场,大力开展“上门”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将潜在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灭在源头,为推动林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