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红人民法院迎春人民法庭来了两位当事人,刚到时二人争辩不休,经法官耐心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甲某租用乙某转租的门市房用来经营日杂商店,乙某的门市房中尚留有未清理的货柜、床等物品,双方口头商议甲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物品,但未签订合同。随后二人对上述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产生争议,继而发生口角,来到法庭。认真倾听两位当事人诉求后,承办法官劝导双方平复情绪,有话好好说,随后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并结合双方争议焦点积极引导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经过一番劝导,双方当事人终于冷静下来,表示接受调解,同意协商解决。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从情理法的角度与双方进行深入交流,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二人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该纠纷在立案之前得到了化解。

能动司法是司法为民的要求,诉源治理是司法为民的体现。 下一步,东方红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不断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提升诉源治理实效,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