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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公联动聚合力 多元化解提效能——协同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30 13:54:4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的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8月30日,东方红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法检公联席会。东方红人民法院、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主管行政审判、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相关领导及办案人员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就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机制等工作,发表意见,进行深入交流,并制定《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范》。

东方红人民检察院认为,《规范》中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等内容,全面具体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该规范明确了法院与行政机关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职责分配、调解流程等机制,增强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推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林区公安局东方红分局提出,东方红法院利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动机制,创新工作理念,此项工作举措更好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很全面具体,也体现了与公安机关的衔接,使基层干警能够通过联动机制更好地提前处理解纷,避免矛盾冲突激化,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表示,公安机关一定会积极配合做好行政争议矛盾化解工作。《规范》的制定体现了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工作特点。我们更需要在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的行政案件中与法院、检察院衔接好,更好地处理老百姓的纠纷,提高办案质效。

通过此次会议,法院与辖区内公安局、检察院增进了解,凝聚共识,共建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化解延伸。接下来,东方红人民法院和其他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多元解纷主体良性互动、功能互补的工作格局,提升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治理效能,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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