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报了驾校,在练车。练过车的人知道,不是练车辛苦,而是等待练车的时光无处打发。在连续一、两个小时的等待中,总是有很多闲暇时光与同批次学友聊天。
当众多学友知悉我在法院工作时,第一反应问一句,你是法官啊,我说是。
那一刻,回望我的眼神中多是一种崇拜,而后加一句,了不起。
我总是红着脸庞说,没什么,谋生而已。
之后,不断有人在间歇休息的时候,向我咨询法律问题,我总是不厌其烦地讲。我像一个法律咨询师一样,接受学友的一个个咨询。
那一刻,似乎我就是权威,她们相信我说的每一句话,我甚至得到了在法庭上审案未曾有过的自豪感,那一刻,所以人都对我充满了信任和尊重。
这时候,我能够体会到他们对于法律的渴求,对身为法官的我的一种本能尊重。
他们不曾对我有任何结果期待,而我穷尽所学答复他们,他们觉得有个法官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已经是相当不错了,别无所求,所以这种尊重的感觉是我在法庭上不曾感受过的。
以我几年的法官经验发现,一旦有案件进入法院,这种认真聆听法官答复的比率却随个人意愿的实现程度而呈曲线变化。
法院的判决不符合他们的意愿,对于法官的尊重就会瞬间跌入谷底。法院的判决满足了他们的期待,心中认定这个法官就是包青天在世。这种两极的民众心理并不在少数。
曾经一位资深法官告诉我,他当法官,不希望被人夸好,也不希望被人骂,做好本职工作,但求问心无愧。
据我了解,这是很多法官的内心真实写照。
起初,我并不以为然,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阅历的不断积累,我越来越体会到,作为一个法官,对盲目崇拜和无理贬低保持淡定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中,迷信某个个人不可取,法官不是无所不能,把法官当作无所不能的神,难免陷入了愚昧。同样的,因为一件案件而将任何群体贬得一文不值也是不理智的。
目前的情形下,更多的民众将自己的胜诉与否寄托在承办法官一人身上,一旦出现败诉结果,不从自身找原因,通过正常途径维护权益。多数情况下,他们选择认为行之有效的偏激的方式方法,将事态扩大,在舆论上博同情,使法官承受巨大压力,影响了其他民众对于法官的尊重,使法官的尊重丧失在法庭之外,而不是法庭之内。
民众对法官的尊重,既自然来自于法庭之上,也可以来自法庭之外。同样的,民众对于法官尊重的丧失,既可以来自法庭之上,也可以来自法庭之外。
法官一定程度上是法律的化身,对这一群体的尊重就是对法律的尊重。民众不论在法庭上还是法庭外都能本能尊重法官时,全民的法律信仰才有树立的真正希望。
作为一名法官能做的,就是办案做到荣辱不惊,秉持公允之心,做到心安理得,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做到法律人该有的社会责任,在有心与无心中传播法律,不光是在法庭内,更重要的是在法庭外,尽自己所能获得民众的尊重,这样距离全民法律信仰将不只是迈进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