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鸡西委员会鸡西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2、2004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3、2005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司法统计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4、2005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5、2005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6、2004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7、2004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8、2006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9、2006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10、2006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二名;
11、2006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司法统计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12、2006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3、2003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14、2003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15、2003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16、2005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17、2003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
18、2004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司法统计工作目标考评第二名;
19、2003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集体三等功;
20、2004年3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21、2001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 ”活动达标单位
22、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法律文书评查工作目标考评第三名;
23、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法警工作目标考评第二名;
24、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25、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目标考评第二名;
26、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调研司法统计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27、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28、2007年1月林区中院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第一名;
29、2003年12月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30、2002年度2003年1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全省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31、1999年度中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授予“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政法干警”活动标兵单位;
32、2000年度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全省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33、2003年5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黑龙江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
34、2001年12月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全省政法战线“学创”活动中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