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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少年非法持有毒品13克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4-01-02 09:42:47


    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该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奇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3年3月21日晚,万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与巡逻大队工作人员在联合行动中,发现金都宾馆 停车场一辆赣A/C5050面包车上几人形迹可疑,便上前盘查。当时车上有王奇等四人,见公安人员上前,便把车上装有毒品的铁盒子以及身上的毒品往车外扔,被公安人员当场缴获并扣押,经查,铁盒子内毒品为王奇所有。经清点及鉴定,铁盒子内有“冰毒”47小包、“麻果”4粒及3小管,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重量分别为12.652克和0.401克,共计13.053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奇非法持有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13.053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王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做出上诉判决。

文章出处: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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