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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院:借助媒体宣传 加大执行力度

  发布时间:2014-02-15 18:33:00


    近日,黑龙江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牡丹江中级法院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媒体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在牡丹江电视台开设了“法制进行时”专题栏目,选择重大、繁难、社会影响大的涉民生典型案例,采取跟踪采访等方式,报道宣传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让社会公众了解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强化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止目前,牡丹江中院已在“法制进行时”播出了2期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系列节目,对辖区东安区法院受理的劳务费赔偿纠纷案、爱民区法院受理的追索赡养费等3起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了现场跟踪采访,迫于舆论的压力,上述3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均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全部给付义务,执行回款15.5万余元。

文章出处: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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