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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了解少 草率结婚一年分手

  发布时间:2014-03-01 14:52:56


     草率的婚姻多数不能长相撕守,多因性格不和闹分手。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件原告刘安琼、被告李太富因草率结婚自愿离婚案件。

    原告刘安琼、被告李太富于2013年2月回家过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2月28日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告刘安琼、被告李太富草率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沟通、理解,因家庭琐事常产生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质量,原告刘安琼自2013年6月起搬离住所,双方分居分食,独自生活,互不联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2013年8月,原告刘安琼到昆明一家服装店打工。2014年2月25日,原告刘安琼到鲁甸县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李太富离婚。

    法院受理后,主审张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调解,给双方明理释法,从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双方发生主要矛盾的因着手,讲清夫妻感情是维系应以夫妻的感情为纽带。既然双方分开后,互不联系,互不在乎对方,双方婚姻实际已经名存实亡。最终,法院准许原告刘安琼、被告李太富自愿离婚,原告刘安琼、被告李太富当庭签收了调解书。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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