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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08-21 09:23:05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效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如何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提高审判管理水平,促进审判工作健康发展,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管办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动力,建立健全包括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司法统计分析、审判绩效考核在内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促进公平、高效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

一、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审判管理建设

    为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在本院实行三级联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的功能,实现了本院案件信息的100%录入。运用本院计算机系统,对案件的立案、分案、案件移送、送达、排期开庭、审限、结案、归档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结合本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规则》、《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操作办法》等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工作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监督机制,提升审判工作质量

    审判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本院加强对审判工作运行情况的监管。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建立审判工作月调度会制度,由主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持,召集各业务庭庭长,通报全院当月各业务庭反映审判质效主要指标的审判数据,分析指标数据的变化情况,对指标较低的审判数据从形成原因、解决方法进行综合分析,重点研究审判工作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三、绩效引航,提高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信力的来源,为提高办案质量,本院制定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将本院审判工作进行量化,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实行综合考评;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法官个人绩效考核机制,实现对法官工作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通过绩效考评办法的实施,2013年以来,本院审结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5%,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87%,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9%。办案绩效良性发展,有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绩效增力 提升办案效率

    “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这是司法名言,也是本院强化效能建设提升审判效率的不竭动力。本院办案法官少案件多的矛盾自建院以来始终持续着。但法官们敢于自我加压、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努力加快办案进度,坚决杜绝案件大量积压。2014年以来,本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6件,审执结17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同时本院建立审判流程微机管理系统,建立提前超审限案件预警机制。每月对各业务庭超审限案件数进行通报,从根源上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审判管理工作是法院工作中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枢纽,发挥着共同协调的关键作用。建成一支符合审判管理绩效考评要求的审判工作队伍是司法公开公正的根本保障。加强审判管理,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审判管理工作,建立“以质效评估为导向、以流程管理为依托、以专门机构为中枢、以信息技术为保障”的审判管理模式是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方向。通过提高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提升法官司法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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