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基层法院档案资源记录着林区法院的审判工作、重要文件和其他各项活动,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档案室全体人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积极做好林区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基层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待工作不仅要充满工作热情,而且要认真严谨。
一、加强思想建设,夯实基础
加强和改进法院档案员思想建设,基层法院要注重培养档案管理人员,建设一只高素质的档案队伍。加强对基层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档案现代化管理的业务培训,培养出既能掌握基层法院档案管理知识,又了解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高速发展的法院档案管理工作。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还要加强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以及信息技术应用。本院硬件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各一台,并安装了电子诉讼档案。新增加密集架5组(20节),设有灭火器、防护栏、温度计、干湿计等涉关档案管理安全的设备器材。此方面在有关部门及人员的配合与支持下,本院收集不同门类实物档案41 件,照片档案8类,声像档案6件。对照片档案进行整理并编写说明,做到底片、照片齐全,装订美观大方,说明格式正确,项目齐全,能准确揭示照片内容,反映整理情况;对实物档案、声像档案进行整理,做到文字材料与实物、声像材料相符。
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档案室库房与阅览室、办公室分设;设置了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水、防鼠、防虫、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等安全防护措施。全年无虫蛀、干燥、潮湿、被盗现象,库房温度长年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库房内没有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保持档案库房,库容、库貌整洁卫生,做到每周清扫一次库房,每半月清理一次密集架,每半年对档案进行一次除尘。
二、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流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档案实施管理,逐步使用信息化管理,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
林区法院的档案是法院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效材料,法院进行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因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做好电子档案的统计工作,通过电子档案的统计,可以对机关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的数量和状况,对电子档案的构成,档案机构和人员与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各项工作提供依据。根据电子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对电子档案信息进行著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根据利用者的需求,用手检或机检的方式查出档案。
法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将诉讼活动等工作的全过程准确严谨的保存下来,建立健全了适合本院档案信息化的有关规定,遵照电子档案归档制度,定期整理文书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到编目,使之系统化。
定期对电子档案保管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出纪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法院综合档案室的管理人员要及时与各庭室局沟通,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齐心协力科学的管理档案,真正实现基层人民法院档案的规范化、制度化。对基层法院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实行绩效考评,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责任心,从而提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三、长效管理 ,不断完善
法院的档案管理是一个科学、合法的链条体系,各个环节都不能疏忽,法院全体干警要共同努力,光靠档案工作人员自身的力量是不足够得,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建立一套组织体系。要认真审查卷宗填写是否规范,对填写不规范的卷宗,退回各业务庭进行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归档,做到卷宗归档整齐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是枯燥的,而且经常反复,档案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自我,长效有序的发展下去。
面对新的形势,作为基层档案工作人员,要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去不断地完善和健全规章制度来适应变化的新形势,从而提升自我的步伐,适应法院档案发展的需求。 以十八大精神为理念武装法院档案人员的头脑,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长效管理的科学发展理念,将档案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法院业务管理工作中去,明确职责和分工,充分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档案借阅归档验收、审阅档案审批,借阅档案催收等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规范,使基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长效有序的良性发展下去。
林区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国家的使命,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档案管理要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法院档案管理工作是法院众多工作的一部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着其应有的作用,法院档案工作人员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之风,为实现“中国梦”做出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