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党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11月5日下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即第十九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十九党支部其他党员全部参加了会议。金喜东院长出席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王金锋主持。
会议首先由支部书记王金锋代表本届支委会向大会报告了第十九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对党支部5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第十九党支部在林区法院发展中得到了加强,5年共发展党员5人,支部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中较好的发挥了领导作用,党员关注案件审理,热心参与院里各项活动。同时,报告对新一届支委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党小组建设;二是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要围法院审判中心工作,发挥保障作用;四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与会党员投出自己庄严的一票,选举了新一届第十九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由5人组成,政工科副科长赵雪莲同志任支部书记。
金喜东院长对上一届支部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全体党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感谢,对新一届支部工作提出了希望:1、支部要带领全体党员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2、每位党员要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3、党员同志在工作中要讲组织、讲团结、讲学习;4、支部要关心年轻法官成长和生活,要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将创先争优工作融入法院各项考核等工作中。金喜东院长希望第十九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局党委的领导及支部的带领下,在法院各项工作中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齐心协力,为法院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