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任东江现任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分管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政工、法警队工作。从事司法工作28年来,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多次被评为法院、黑龙江省林区中院的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作为副院长的他不仅是院长的黄金搭档,更是全体司法干警的知心朋友。每名司法工作人员有事都想和他说心里话。同时他还是林区当事人的贴心人,他的办公室成了百姓的法律顾问接待室,他的电话也成了百姓们咨询法律问题的服务热线电话,每天都有一些职工群众、社区居民来咨询一些和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2011年接待来信来访180余人次,深受林区当事人的喜欢和信赖。
在法院副院长在这个岗位上为保障全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他从细微小事抓起,协助院党组健全和完善了司法各项以及后勤管理工作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诉讼费管理规定》等各种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了司法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他常常是最早上班,最晚下班,被司法干警称为“最忙碌的副院长”。
法院的立案信访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任东江把解决“信访”和群众来访问题提到日常工作之首。工作中率先垂范,亲临督办,遇到问题他都要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一起研究解决的方式方法,及时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任东江副院长经常帮助一些生活拮据的当事人,一次家住石场林场的83高龄的薛志山老人,因老伴把住房卖了,携款家里存款及卖房款离家出走,他的子女又都在外地,为了追回现款,老他万般无奈,来到法院诉求,由于老人岁数较大,给他讲法律条文,他又不懂,任东江副院长看到老人没有钱吃住,就把自己的衣物和刚发的工资拿出一部分接济薛志山老人,无依无靠的老人倍受感动,为了方便老人, 任东江与民事审判工作人员商量,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少法律程序,解决老人的婚姻问题 ,老人感动地手捧着一面司法为民,服务百姓”的锦旗。连声感谢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感谢东江副院长。
2008年,东方红基层法院在林区法院系统率先引入大连大工集团电子化审判管理软件,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网上提交、网上分案、网上阅卷评查的自动生成标准化工作格局。成绩的背后任东江副院长付出了不懈努力和辛苦,电子档案这个软件刚引进来的时候,院里无人知晓它的工作原理,只懂一些儿简单的操作程序,请人来,就得花钱,面对引进的现代化办公软件,得不到全方位的使用和普及, 为了节约资金,他主动承担了研发软件应的重任,为此,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早来晚走,中午在办公室啃面包,晚上加班到深夜,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一个掌握电子档案所有应用程序的专业人员。然后,他又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办班加紧培训书记员,在他的带领下,全体司法人员全都掌握了电子档案的所有程序.提高了案件的审结质量.东方红基层法院也成为全林区法院系统首家达到审判流程管理电子化的信息化法院。
在日常的司法审判工作中,他深入调查走访,制定便民措施,耐心细致调解,拉近了法官与职工群众的距离,确保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几年来,他所办结的案件无超审限、无发还重审,成功地探索出了一个“调解多、判决少,二审维持多、发改少,效果好的审判工作新模式。近三年来,他亲自办结案件115件,其中调解结案62件,调解率达到了85%。在审理50岁以上人的离婚案件时,针对这一年龄段的特点,主动上门调解,一年调解此类案件10余件,成功率达100%。他所主管审判庭,连续六年获全区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实现了“队伍管理零违纪案件质量零差错,办案效率零超限。
工作中,他十分注重 “传、帮、带”,经常与法官们进行疑难问题的研讨,同时先后帮助培训基层调解员4次共45人,还帮助饶河县划归林业局的四个多经站7个村屯排查调解处理19起民事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引起的刑事案件,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他总是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竭力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上,放在主持正义和公道上,以自身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