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应符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4-11-10 09:54:53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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