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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全国法院公众开放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3 15:25:5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林区法治建设,根据最高法院的通知要求,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从11月28日将集中开展全国法院公众开放日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

    该院以“12·4”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依托,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林区职工群众法治观念,推进林区法治建设。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林区”。宣传的重点内容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等相关法律法规。  

    活动期间,东方红院将联合林业局宣传部、司法局、广播电视局,集中开展“12·4”全国法院公众开放日暨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活动:举行法官宣誓活动;1日在东方红广场进行现场法律咨询活动;深入第四社区进行法律讲堂活动;在立案大庭进行开放日宣传活动等四项活动,努力在全林区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11月28日下午,以新法官宣誓、老法官重温法官誓词来增强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激发队伍的荣誉和责任感,就此拉开了宣传周活动序幕。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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