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注重突出实践特色,把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向提质效、见行动延伸,力求突出全院整体工作提质效,全体干警主题活动见行动这一实践特色。在践行主题活动过程中,全力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弘扬和培育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
活动中,为防止主题实践活动与法院的中心工作脱节,该院始终将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放在执法办案这个关键环节上、放在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任务上,针对建设学习型法院、法官这一实际,他们积极把活动的实践特色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之中。开展了“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制定出符合法院实际、适合干警需求的读书学习计划,建立学习交流和考核制度,为司法干警营造崇尚学习、丰富知识、勇于探索、刻苦钻研的学习氛围,努力践行建设学习型法院、法官。与此同时还将主题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廉政教育活动、和林业局开展的“创业富民、创新兴林、创优超越”等三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该院还在东方红林区法院网开通了民意沟通,司法公开、开庭排期、人民陪审、法院执行等10余个栏目。同时完善了审判工作电子流程化,以“阳光审判”为平台,立案、送达、开庭、举证、质证、审判、执行等全部公开并实施电子现代流程化管理,用微机跟踪每个环节,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判决案件公开宣判率达100%。
该院把林区职工群众的要求和期待作为主题实践活动的着重点,要求每位干警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通过调研,切实了解林区职工群众的呼声和需求,解决当事人的困难,把职工群众的需求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中。
为了真正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实际活动有效对接,法院开展了演讲比赛、法律咨询、入户走访等形式各异的主题实践活动,以满足林区职工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加强民意沟通、方便群众诉讼、保护当事人诉权为切入点,不断拓宽司法民主的渠道,把司法公正作为行为准绳,把 “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理念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多做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