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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法律宣传形式各异主题实践争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2-07-28 08:12:26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日常的审理工作中,把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于整个审判工作全过程,以主题实践多,活动见特色为宗旨,各庭室部门,都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各异的主题实践活动。

    刑事审判庭,积极结合当前形式,开展涉林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辖区内的涉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进一步增强林区职工群众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

    为更快更好的将涉林法律知识在林区广泛宣传,他们在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在加强对职工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提高林区居民法律意识下工夫。进入7月以来,该庭在林区电视台进行了珍贵树种保护的宣传讲座,同时、还在13个林场所选派一名资源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并通过发传单、涉林犯罪法律宣传、组织社区居民和林区职工,收听收看涉林案件法制宣传讲座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使林区广大职工群众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刑事审判庭全员行动,积极在各林场所开展形式各异的“巡回法庭”法制讲座、送法进社区、进山场、进工地、进工棚等活动,与此同时该院还针对刚出台的《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列》,结合当前林区涉林犯罪的实际,在全林区进行珍贵植物的种类、级别的宣传,并结合近期审理的邰恩义、霍立伟非法采伐国家重占保护植物案、郭有森、周志强盗伐林木实际案例,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有效预防了非法采伐国家重占保护植物案件和盗伐林木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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