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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对接“阳光审判”

  发布时间:2012-02-07 17:41:55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担负着42万公顷的国有林区6万多人口及两个大型国企的各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任务,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均在400余件以上。

在司法各项工作中,该院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把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同时完成了审判工作电子流程化,以“阳光审判”为平台,两年来,该院的立案、送达、开庭、举证、质证、审判、执行等全部公开并实施电子现代流程化管理,用微机跟踪每个环节,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率达到100%,判决案件公开宣判率达到100%。审判工作电子流程化透明管理,使该院的审判工作出现了可喜局面。

为方便群众诉讼,该院把立案庭作为法院的服务窗口单位,坚持文明、礼貌司法,热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制定完善和落实了12条司法为民便民措施,并在法院局域网上公布、公开。2011年,共办理减、缓、免诉讼立案20余件,减、缓、免诉费用近万元。

为了让司法窗口充满阳光,该院以提高司法质量和绩效为目标,创新司法改革新模式。不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针对一些信访案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问题,该院出台了各项信访接待和解决措施,并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窗口,雷打不动的院长、副院长接待日,以及抓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各种举措,力求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上访案件。

 

                                                         

责任编辑:任东江 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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