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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17 10:27:43


一、会议制度

党组召集的会议,包括党员大会、党组会、党组扩大会、支部书记联席会。

(一)党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视情况也可随时召开,可形成决定或决议;

(二)党组扩大会的性质、作用、效力等同于党组会,参加会议人员扩大至有关工作部门党员负责人;进行表决时,党组成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二、中心组学习

中心组学习,参加对象除党组成员每月组织一次,其中每年有2次专题民主集中制教育。中心组学习应确定具体日期,并有记录、专题讲课材料;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应撰写一篇调研文章,至少为党员一次党课,并做到个人有教案、支部有记录。党组应建立学习检查制度,每年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笔记、心得、调研情况等,并每年通报一次。

三、民主生活会

(一)党员领导干部应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所属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支部记录应有体现;

(二)党组民主生活会可与党员民主评议会同时召开,每年召开一次,要严格按照会前组织调研,征求意见,汇总问题,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措施等阶段进行,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每次民主生活会应有书面通知、座谈会征求意见的书面情况、会议记录、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应体现在记录中);

(四)上次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应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四、议事与决策

党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有的应听取同级行政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或组织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并进行表决。会后应及时整理方案、意见、评估、表决等书面材料或记录。

五、党组织设置与任期

(一)党组下设一个党支部,支部设若两个党小组

(二)支部成员任期:每届任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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