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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就在百姓“家门口”

  发布时间:2012-11-06 09:32:07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在实行“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的同时,积极倡导“宁愿法官多跑腿,不让群众多跑路”坚持深入山场一线,流动办案,巡回调解,尽心尽力解决林区百姓“打官司难”的实际,力求使矛盾纠纷解决在林区百姓家门口。

截止目前,该院二审上诉率、发改率、再审率同比去年有所下降,一审调撤率保持在85% 以上。接待来访同比下降62%.

    为在审判工作中实现“案结事了”,该院全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对民事调解工作有信心有耐力,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庭前的民事调解工作;二是建立以五个社区为中心的诉讼联络点,专心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案前矛盾纠纷的有机化解; 三是不断虚心学习先进的调解经验,积极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法官的民事调解的能力。

                        

责任编辑: 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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