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地处乌苏里江畔、完达山余脉,横跨虎林、宝清、饶河三市(县)的边疆地带。多年来,他们结合法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导入文化建设工程,坚持贯彻政治建院、制度理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十六字”治院方针。以这一方针为统领,从不同层面和不同方位辐射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与当前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融合,构成了具有时代气息的法院文化框架,有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文化引路,法院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坚持建设学习型、文化型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林区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取得了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警团结奋进、全院风清气顺的良好效果,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赢得了上级党委、法院的肯定。2003年,共青团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2007年度,荣获高院授予的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和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度荣获省森工总局党委、森工总局授予的全省森工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森工林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5、2006年度在林区法院系统目标管理考评工作中名列前三名,2007、2008连续二年位居榜首。近三年来,27名在编干警中,3人荣立个人三等功,3人分别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森工总局授予的“全省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省法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森工政法战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荣誉称;先后有7个庭室28次被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目标管理考评前三名,其中2个庭室连续5年第一。近三年,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干警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社会评价好,人民满意度高。
二、统筹兼顾,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
(一)突出精神文化建设,弘扬和培育富有时代气息和理念价值的法院文化内涵。一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中,渗透到干警思想意识深处。坚持每周一“固定学习日”,深入开展社会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专项教育活动,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二是以科学公平公正的机制选拔任用干部,充分运用竞争上岗、双向选岗等形式,给干警公平竞争机会,使个人能力都能得到充分发挥,激励干警进步。三是用先进典型引领、激励干警奋发向上,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泛开展向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人物学习,多次组织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评比表彰年度审判业务先进工作者,仅近三年就有15名优秀干警榜上有名,营造了比、学、帮、超的友好氛围。
(二)重视制度文化建设,汇集和完善法院各项审判、管理机制。一是以制度化实现规范化,构建“无空白”管理制度,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汇编形成了涵盖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各个层面48项规章制度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规章制度汇编》,管理中充分体现科学化和人性化,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管事,增强了干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二是以质量化实现标准化,把自身工作规律与现代管理理念相融合,在林区法院系统率先引入大连大工集团电子化审判管理软件,实现了网上立案审批、网上提交、网上分案、网上阅卷评查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三是以网络化实现信息化,建成了在局域网上,以网络服务器WEB平台为基点,支化为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物资装备管理系统、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审判视频监控系统,达到了审判流程管理电子化、办公无纸化、行政管理智能化,基本建成了信息化法院。同时,促进了干警学习手段、思维方式的飞跃。
(三)强化行为文化建设,树立和增强现化司法行为文化理念。一是重视司法礼仪,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习惯,在院内建立廉政投诉中心,各部门设立廉政监督岗和兼职监督员,在业外的公共场所、娱乐场所聘请司法监督员,建立多方位、多角度,网格式的监督约束机制,对当事人反映、举报侵害其利益的行为,做到及时接待处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强化落实《法官行为规范》,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借助现代化设施手段,促进司法作风转变,在办公公共区、审判区架设监控摄像头,实施全员额、全天候、全方位监督,有效解决了迟到早退、开庭不着装、庭审中随意出入、法言法语不当、文明用语不得体等损害法官自身和法官形象的现象。三是建立走访机制,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定期走访干警家庭,召开干警家属、子女座谈会增进相互了解,使干警家属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廉内助、贤内助”作用,构建三位一体的廉政机制。四是定期举办庭审技能竞赛,法律文书展评等活动,规范司法执业行为,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四)推行物质文化建设,凝固和彰显法文化效能。一是找准司法机关的角色定位,在翻建法院办公大楼和新建审判法庭大楼时,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立案区分离,使法院工作、生活场所功能和象征意义得到充分体现。特别在新建的审判法庭整体建筑和装饰导入了法治文化和理念,从正面看形如“天秤”,寓意“公正司法”,青灰色整体墙面和上缘立体独角兽浮雕群,充分体现了“法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二是营造法文化的浓厚氛围,在办公大楼门厅的LED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法治名言警句;办公区、审判区走廊悬挂着“为人民服务”木质浮雕牌和印着“刚直不阿、严肃执法”的廉政警示镜。干警办公桌上设置公示桌卡,正面为干警个人信息,背面为廉政格言、警句,这些彰显了深厚法文化内涵的基础设施,时时处处对干警进行着追求公平正义、崇尚法律文明的洗礼、教育。三是完善人性化的司法设施,布置和设计了审判庭的结构及亲民便民附属设施,设有沙发椅旁听席,座席体现舒适和便利,立案大厅坚持开放式和交流式,设置饮水机、沙发坐椅、电子触摸诉导屏等便民设施,提高了法院工作亲和力,以法院的具体措施和干警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阐述,做到了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领导重视,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鲜明、示范性强
(一)明确思路,决策定位,构建法院文化建设体系
多年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一班人把法院法院文化建作为审判职业人必备的文化特质、法院必备的文化环境和法官群体必备的素质,要求在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进行综合体验,作为法院建设的一个专门体系放在工作大局中进行长远谋划,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朱晓飞同志为首的调研、论证、决策领导小组,法院文化建设做到了有方案、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
(二)选准载体、以人为本,打造法院文化特色示范效果
在法院文化建设中,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坚持以人为本,把法院工作目标与个体目标实现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了干警对法院文化建设的认同感。一是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在职学历教育,激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对取得更高一级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研究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实行政策倾斜,给予报销学费,现已实现本科学历占有率100%,2人通过司法考试,同时,设立图书室,内有藏书5000余册,每年支付3万余元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各类图书、订阅报刊、杂志50余种;建成宽带网法院“网吧”,方便干警查阅资料;教育培训舍得投入,结合审判实践,组织业务培训,拓宽更新干警知识结构,提升干警法律素养和人文精神。二是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形成团队精神,党组时刻关心、帮助干警,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和渡假休养,干警家中有困难,院党组做到及时了解掌握,亲力亲为,全力为干警排忧解难,提出“明法、慎思,为民、清廉”8字院训,作为法院文化精神的核心内容。三是丰富文化建设载体,搭建宣传媒体联系机制,近年来,在各类报刊、杂志、网络发表调研、法宣文章达500余篇,每年参与省法治频道拍摄播发“以案说法”节目15期,通过媒体宣传法院工作,使之成为彰显法院文化的重要载体。四是创造条件,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扩建集洗浴、健身、娱乐一体多功能活动室,购置健身器材、乒乓球台、各种棋类、羽毛球等文化体育设施;成立书法协会、摄影兴趣小组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提供活动平台和物质保障,通过体育运动、读书、演讲比赛、征文、书法摄影、参观革命圣地等形式,提高干警素质,升华干警精神境界,近而极大地促进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近三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017件,年结案率100%;特别今年以来,审理民商事纠纷案197起,审结173件,调撤结案151件,调撤率达87%,创历史新高。他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以文化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以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检验文化建设的效能,实现整体工作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