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党建专栏 纪检监察 预算决算公开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打响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第一枪

  发布时间:2018-02-12 08:37:41



北方小镇,安静的坐落在完达山脉的怀抱中,那些灵动的鹿,威猛的虎,自由的鸟,憨萌的熊...以及这漫山遍野的珍贵树种,都生活在东方红国有重点管理局28万公顷的大森林中,而如今我们却认识了法律赋予他们的另一个名字---国家保护动植物。

 近期东方红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展某自愿按市场价缴纳野生动物生态修复金五千元,以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没收捕猎工具。 这是东方红法院推行生态修复机制以来的第一案,意义重大。从十八大到十九大,“生态”一词被反复提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是顺应了时代的期待,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忽视的主题。结合司法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贯彻省委建设“生态强省”的部署,东方红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物保护科共同制定、下发《开展司法生态修复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司法生态修复范围,包括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等方面,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令被告人植造一定数量的司法生态修复林或缴纳相当数额的司法生态修复金,划红线、强保障,以决不姑息的强势姿态,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进发力。

 保护生态文明何时上路都不晚,但一旦上路就要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司法生态修复机制的实施不单单是为了惩戒以个人私欲破坏生态的不法分子,更重要的是以强而有力的司法手段确保生态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并长久的警示人们,唤醒每个人心中的责任感。

东方红法院愿意做一个拾柴人,带着一份众人拾柴火焰高的笃信,去托举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明天。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