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依托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加大查控力度,被执行人无一人能逃过网络查控系统的“搜索”。
该院要求凡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一律在立案后第一时间进行网络查控,发现财产线索,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对于立案一段时间未找到财产线索的,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不定期进行网络查控。
2月23日,申请人曹某在法院立案后,执行局干警王磊立即对被执行人,孟某和袁某进行网络搜索,发现银行财产线索,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当即在网上对存款进行了冻结,申请人利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现在法官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快捷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改变了以往执行法官‘跑断腿’的人工查询财产模式。”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干警颇有感触的说:“司法网络查控系统的运用,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确保了执行效果。”
自“执行攻坚开展以来”, 东方红林区法院执行工作配合全国执行工作改革,在网络查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