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专业法官会议“进行时”
作者:王金锋 南晓丹 陈晓红 摄影 发布时间:2018-04-17 15:49:43
为响应中央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统一司法尺度、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全面推行专业法官会议研判机制。经过院党组对《黑龙江省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的认真研讨和对2018年3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工作情况通报第25期(司法改革专项通报之一)的问题梳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对专业法官会议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
专业法官会议主要讨论合议庭在审判中有重大意见分歧以及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疑难的案件。会议的召开先由审判长或主审法官三日前向专业法官会议秘书(审判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案件审理报告,专业法官会议秘书当日负责登记并将审理报告发给专业法官会议成员,以便提前了解案情,明确讨论主题,提请程序等。
2018年4月17日下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召开了第六次专业法官会议,本次法官会议由院党组书记、王睿院长召集并主持,共七位员额法官参会、法官助理列席,书记员记录,共同讨论了审判团队报送的三起民事疑难案件。参会成员就案件争议焦点认真研讨、充分陈述,就如何适用相应的法律问题提供了专业性咨询意见,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进一步达到提升审判质效的目的。
经过六次专业法官会议的成功召开,证明了此项制度适应本院院情,对于一些案情疑难、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切实能为合议庭或主审法官提供合理有效的咨询意见,统一了裁判尺度,同时也为法官助理搭建了学习、积累经验的平台。
王睿院长强调,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中的相关要求,专业法官会议要定期召开,常态运行,确保在一定范围内增加案件的公开和透明度,为员额法官提供多视角、专业性的建议。一定程度上缓解办案压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裁判标准,统一司法尺度,从而提高案件的审判质效。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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