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孙丹、研究室审判员李长河一行2人来到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为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案件开展调研活动。
会议由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专职审判委员范爱东主持,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法制办、资源科负责人应邀参会。
东方红院向林区中院汇报了自2014年以来民商事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审理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在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以及总结的经验等内容。
调研组围绕森工林区林地的性质、历史沿革及现状向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了解林地管理及争议解决方式,将审理林地纠纷时发现的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流转的特点及类型进行讨论研究,总结东方红林区审理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案件的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参会人员特别针对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辖区内的林地承包经营、流转过程中出现的典型、多发案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充分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与建议。
范爱东专委对调研组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干警要提高站位和认识,认真结合林区中院调研组提出的要求和指导意见,精准把握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登记立案要求,准确审查和区分受案范围,落实好各项工作。相信在省院、林区中院的坚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取得良好的成绩,实实在在的为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调研活动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将对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审理林地承包经营、流转案件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