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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诉调对接座谈会议再部署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再提速

  发布时间:2018-05-11 10:41:49




为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政法委主导下,与司法局领导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诉调对接座谈会,就推动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会议由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政法委书记田吉全主持,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院长王睿、副院长任东江、民一庭庭长王金锋、立案庭负责人郑延薇、司法局局长关仁春、社区经理陈军、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付春生及5位社区区长参加会议。

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政法委书记田吉全指出:对于加强诉调对接,各部门要形成合力,要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点,要因地制宜的进行引导、调解,助力修复当事人之间破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王睿院长强调: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不能仅仅依靠法院一家,需要充分调动人民组织、基层组织以及行政机关的力量,充分发挥诉讼和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特点,构建科学、系统的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促进和解、调解优先,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有机衔接,坚持国有林管理局政法委主导、司法指导、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会中,与会人员都谈论了自己的想法,对于此项工作都有很大的信心,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共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实现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优势互补,积极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司法局、民政局、资源科等单位组建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依申请及时给予司法确认,实现法律效力上的对接。

构建科学、系统的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涉及部门众多,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通过诉讼与非诉讼化解社会纠纷的衔接,更好的为林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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