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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繁简分流新举措 “简案速裁”见质效

  发布时间:2018-05-23 16:00:56





 

为了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加快案件办理节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速裁团队以“便于审理、即时裁判、明于说理”为宗旨,对于简单案件,依法快速审理,以较小司法成本获取较大成效,确保简案提质增速,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稳步提升!

 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

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有调解内容的简单案件,由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和解。利用庭前会议,集中解决核对当事人身份、组织交换证据目录、对无争议的证据进行认定等程序性事项,在庭审时简化举证和质证。对庭前会议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归纳争议焦点作为庭审重点。庭前会议有效简化了开庭流程,缩短了当事人庭审举证和答辩时间,减少了法官工作量,提升了庭审实质化水平。

合理简化审理程序

对民商事速裁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取消或缩短答辩、举证期限,证据从简认证,当庭审理、当庭宣判,做到收案后1天内传唤,当事人1周内到庭,案件1个月内审结,突出速裁快审方式,通过采取“庭前会议、一步到庭、判后答疑”,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真正实现“简案速裁”。民事速裁团队1天内审结5起案件,最短审限仅为1小时的速裁机制,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现在已经实现。

推行简式裁判文书

根据案件类型、庭审情况等因素对裁判文书体例结构及说理进行繁简分流。对疑难复杂案件,围绕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说理;对于新类型、具有指导意义案件,加强说理;对简单速裁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使用简式裁判文书,不能当庭宣判,简要列明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简化说理;推行简式文书以来,制作各类简化裁判文书模板5种,呈现出当事人举证能力提高、庭审效率提高、服判息诉率提高的良好局面。目前我院速裁适用简式裁判文书10份,文书制作用时最短的仅为30分钟,极大缩短了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时间。

速裁快审的探索实践,在审理的转入速裁团队案件中,平均审限11天,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东方红林区法院“简案快审”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运行成效,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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