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来到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参加植树活动,活动由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牵头,东方红林区检察院、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营林处验收队、大塔山林场参加活动。
该生态修复林位于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大塔山林场,占地近130亩,该地为荒地,紧邻东方红湿地,东方红湿地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集生态保护、科研监测、科学研究、资源管理、生态旅游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多种功能于一体,拥有大面积的珍贵保护树种及国家保护动物。为此,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在此种植生态林,有利于充分发挥生态保护的积极作用。
经过一天的劳动,一颗颗树苗盎然屹立,此次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植树活动,干警们拿着铁铲等植树工具,分工合作,回填、扶树苗、填土、踩实、浇水,每个环节大家都同心协力、一丝不苟的完成,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一颗颗树苗盎然屹立。
近年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的干警们一直致力于司法生态修复的行动中,多次参加公益活动,坚持保护林区珍贵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家乡的绿色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今年年初开始,组织涉及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缓刑矫正人员20余人次参加环境资源劳动,对于破坏环境资源者在判处刑罚的同时,还引导他们设法恢复被破坏的环境资源,强化他们的法律观念。
打好青山绿水保卫战,为后代子孙留下一份丰厚的生态财富,这是一项长期的战役,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一直秉持着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各个林场进行司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尤其是近年来水土流失严重,法院涉环境资源审判案件的数量日益增多,这也时刻鞭策的干警们要从个人出发,为环境保护贡献出自己的力量,在未来,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将充分起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植树造林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具有制造氧气、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的功能,茂密的林木为鸟类提供繁衍生息之所,为野生动物提供广泛的生存空间。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不只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到重要作用,成才的红松所产的松子,更会对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的生产生活产生不小的经济利益。
王睿院长表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保护环境资源,治理环境污染,法治不可缺少。全体法官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在环境司法实践中坚持保护优先原则;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要促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九大赋予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更高的使命和要求。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树立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生态文明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的系统保护观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伦理观,牢牢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积极维护程序正义、兼顾实体正义,为建设美丽林区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