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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被黑龙江工人报社授予“共建和谐社会,共铸龙江风采最佳形象单位

发布时间:2018-05-29 15:48:55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被黑龙江工人报社授予“共建和谐社会,共铸龙江风采最佳形象单位,特授予媒体重点宣传单位”。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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