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午可辛苦你们了啊!我可得怎么感谢你们啊!”老大爷拄着拐棍边说边抹了抹泛红又浑浊的双眼。“没事儿,大爷,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只要你们啊好好的,就行!”。5月28日晚6时30分,寂静的法院大楼内传出这样一段法官与当事人的对白。
四月份,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受理了两起这样特殊的案件,两位年过八旬的老人到法院诉讼,大娘起诉大爷身体权纠纷,大爷起诉大娘要离婚。经过两次庭审,双方互不相让,情绪都十分激动。案情很简单,本可一判了之,但案件的主审法官考虑到两位当事人情况特殊,从他们的年龄和身体原因考虑,还是决定努力一下,尽量促成调解,如果判决的话,至少会对一方产生伤害,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受不起打击,也经不起折腾。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两位老人终于同意调解,但是还是就调解方案产生了分歧,僵持不下,难以达成共识。通过对前期工作的了解,法官特别邀请了大爷和大娘退休前的同事参与调解,他对老大爷和老大娘之间的事十分了解,也知道两人一见面就吵,想要双方当面达成共识几乎不太可能,于是协助法官把老大爷和老大娘分开,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分别对两位老人进行了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几个回合的劝说,两位老人终于就调解意见达成了一致:老大娘从最初30 000元的诉讼请求同意降到20 000万,而老大爷也同意从15 000元升到20 000元,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双方第二天如约履行,看着二位老人满意平和的离开了法院,法官和特邀调解员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案件虽不复杂,但充分体现了法官、特邀调解人员的高度责任心。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对每一名群众和当事人都带着这种真诚和热心,真正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矛盾,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借助社会各种力量化解他们的纠纷,彰显我们多名党员、多名法官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
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
5月17日和6月5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分别受理了两起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当事人均时间紧迫、路途遥远,而这种司法确认的方式大量的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周期和诉讼成本,有效的化解纠纷和矛盾,同时做到了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当事人办理完手续后拿着裁定书高高兴兴的返程了。
诉调对接中心自2018年5月23日自挂牌成立以来,共成功受理了两起司法确认案件,当事人都表示非常满意并对法院的工作予以了肯定。对于一些案件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立案庭工作人员引导当事人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天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而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人民调解协议书,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出具裁定书。真正做到了及时、高效的化解人民矛盾,节约了司法成本,并且利用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的优势,调动当事人之间和解的积极性,采用相对柔和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彰显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
人民群众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动力,在为群众服务方面,我们永远在路上。每每看到当事人圆满的解决了自己的纠纷,我们都会觉得无比欣慰,也感受到了自身的价值所在。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厉,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做到“零懈怠”,始终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做好司法为民路上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