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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反诉状(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发布时间:2018-06-12 14:48:23


民事反诉状 反诉原告(本诉被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反诉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份 反诉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反诉用。 2.反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并按照被反诉人数提出副本。 3.反诉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反诉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反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反诉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反诉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6.反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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