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自 “雷霆行动” 开展以来,院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措并举,对未结旧存案件与新收案件进行了周密部署并制定执行计划和措施,确保执行程序的严谨性。畅通银行协助执行渠道,有效利用网上平台,链接多家对点银行,实时掌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变动情况,与此同时干警们不辞辛苦,在全林区范围强化宣传声势,积极开展张贴《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执行义务人在“雷霆行动”期间主动履行义务的公告》及公布失信名单活动,在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政法委的协调下,拓宽了宣传渠道,利用山上山下政工人员集中培训的时间段,进入会场发放《公布失信名单》,强化曝光失信人员的宣传力度。并把一批失信人员照片打印张贴各林场所,实时宣传配合,加大曝光力度,打造“雷霆行动”舆论声势,增加被执行人压力,宣传形式多样,运用形式各异的打法,让“雷霆行动”效果更加显著。
2016年,王某某向其朋友王某某借款。东方红林区法院审理此案后,判令被告王某某立即给付原告借款76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王某某主动带着7600元现金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为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法院出动数名干警,针对居住在林区范围内、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抗拒执行的较小金额的执行案件,到被执行人的经营地、居住地实施现场执行。截止目前,共执结 16件、拘留 1 人、拘传1人,执行到位案款 223万余元。
东方红林区法院执行局在雷霆行动中,把集中行动与精准分散行动有机结合,实实在在解决了一个个“骨头案”、惩处一批批“老赖”、公布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促使一个个老赖尽快回头,确保每名申请执行人快速拿到执行款,力求让全林区社会的职工群众都做一名诚信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