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少年因100元成毒贩被判拘役五个月
作者:黄 晓 发布时间:2012-12-28 08:29:38
当前,我国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祖国的未来,同时关系着社会稳定与家庭和睦。目前青少年正成为毒品的易感群体,未成年吸毒贩毒情况令人堪忧。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起青少年贩卖毒品案件。
小陈现年17岁,初中辍学后就在社会上混,时常和一些狐朋狗友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为享受飘飘欲仙的感觉开始吸毒而且慢慢地走上贩毒的这条不归路。8月28日16点,随后,小陈找上家小吴后,在贵港市港北区庆丰加油站附近,将2小包毒品海洛因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贩卖给小吴。结果两人被民警逮个正着。公安人员分别从小陈、小吴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100元和毒品可疑物0.51克。
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陈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非法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小陈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小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小陈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光明网法治人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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