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法院开展“雷霆行动”以来,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加大对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司法惩戒力度,对于不履行生效文书的老赖一律列入失信名单,采取限消措施,在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政法委的配合下,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在山上13个林场所和山下5个社区居民楼公告栏内张贴“不履行义务公告”、“失信曝光名单”,得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其中,王某乙主动联系法院,把未偿还申请人的欠款一次性给付。
在此次雷霆行动活动期间,王某乙因被列入失信名单,出门座火车,座飞机,住酒店处处受限,王某乙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偿还剩余案款,并请求法院把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我院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王某甲,在法院的支持下,王某甲与王某乙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乙一次性给付王某甲3.7万元,王某甲放弃剩余本金9000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2018年以来,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主动联系法院,偿还欠款的被执行人这不是第一个,也终将不是最后一个。随着国家加大对于老赖的惩戒力度,老赖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在接下来的行动中,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再接再厉,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