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任东江带领审务督察组进行院内安全检查工作,对办公楼内的用电设备、干警在岗情况及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了审务督察。
上午9时许,任东江带领督察组开始对各办公室、办公配电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过程中,任东江一边耐心地对每一个办公室进行检查,一边将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真正做到检查一处、放心一处,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不走形式、不流于过场。
任东江强调:安全无小事,法院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是要确保审判安全。要加强对往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要对审判案件有初步预判,对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提前掌握。二是要确保办公安全。确保用电、用火安全,办公室内禁止使用超负荷的电子产品。三是要做好值班接访、安检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历年来都非常重视法庭、办公安全,把加强干警安全意识及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常态化。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法院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防护网,实现安全工作“零缺陷”、隐患“零容忍”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