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组织院内干警进行业务学习,由民一庭书记员南晓丹同志为大家讲述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书记员,课程安排从宏观流程及微观的工作分工、细节两部分进行。
人民法院书记员是指依法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机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书记员的工作贯穿整个审判流程的始终,所以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书记员的事物主要可分为庭前事物、庭中事物和庭后事物三个部分。南晓丹同志从系统收案、制作送达手续、移交审辅、登记排期、通知当事人、检查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开庭记录、宣判、结案、卷宗装订、归档为大家详细讲解了书记员应做的各项事物。整个学习过程贯穿始终、讲解深刻,使大家对于书记员的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最后南晓丹讲到:虽然书记员业务琐碎、岗位渺小,但唯有于细微处见真章,越渺小的岗位越需要发挥“螺丝钉”精神,只有将一点一滴的小事做好,才能辅助好法官,使案件完美无缺,做到“零差错”。
学习过后,大家又从自己的工作实际出发,讨论了业务方面的知识。通过此次学习,大家收获颇丰,知道了自己要做的是什么,又该如何去做,也对书记员今后的工作有了更为明确的目标和规划。作为一名法院干警,不管在任何部门,都要有一种精神,一种勤奋踏实、努力干事的精神;一种甘为奉献、乐观向上的精神;一种刻苦钻研、恪尽职守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自己、超越自己、成就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一名优秀的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