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睿敲响法槌,用一上午时间依法公开审理了三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并全程直播。这是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贯彻落实省法院组织开展的“院长直播季”活动的具体实践,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也是推进阳光司法的一个缩影,极大的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主动适应了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
这三个案件有些特殊,三个案件原告为祖孙三代,被告同为陈某一人。三个案件原告分别为陈某某、陈某、黄某某,但案件主要人物和实际汇款操作为陈某一人。
2018年春节,案外人史某某在某高管培训班与其中一案件的原告陈某相识,史某某以“在北京兑换美元需要资金”为由向陈某借款63余万元,并让陈某将款汇到陈某(三个案件被告)的指定账户,后陈某分别以其父亲陈某某、女儿黄某某以及陈某三个账户向案外人史某某提供的陈某账户分别转账17万元、27万余元、19万元,共计63余万元,后陈某找到史某某还款时,史某某矢口否认其借款的事实,同时也否认让陈某向指定陈某账户汇款的事实。三起案件原告均来自广东,同时三起案件原告委托同一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考虑三起案件当事人身份关系特殊,案情相似,可相互印证,符合类案专审的规定,且案件类型比较新,分歧争议也比较大,属疑难案件,由本院院长亲自审理三起案件,并安排集中开庭,以便更好的调查案件事实,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多次往返的诉累,提高办案效率,被告陈某经本院依法公告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今年以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高度注重庭审直播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需求,积极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累计庭审直播数达84次,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旨在以“院长直播季”活动为契机,院长发挥“头雁”效应,引领和带动全院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推动员额法官庭审直播工作常态化。同时利用庭审直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规则意识,展现人民法院阳光司法和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