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司法生态修复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东方红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资源科、野生动物保护科等相关部门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2018年司法生态修复案件有关情况并介绍了三起刑事司法生态修复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坚定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任务目标,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在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中,全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工作,截止目前共审结司法生态修复刑事案件26件。其中非法狩猎3件,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4件,盗伐林木4件,非法占用农用地5件。
今年7月,紧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方红湿地建立了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占地面积127.9亩,地类为预备造林地。与此同时该院多措并举努力探索司法生态修复方式,积极维护林区百姓环境权益。在审理司法生态修复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同时,判令被告人在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内植树造林、平整土地,或交纳生态修复金,由林业主管部门协助雇佣他人造林,以此来补偿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的损失。截止发布会当日,基地内已栽植红松11660株,通过和解、调解、判决形式共赔偿司法生态修复损失人民币417 712.2元,已实际挽回损失人民币161 901.2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以最有力的法治化举措筑牢生态底线,以确保司法生态修复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司法生态修复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是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司法生态修复工作开展的一次梳理与总结,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其它宣传等不同形式,增强林区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及破坏环境资源承担的违法后果的认识,警示公众严守生态红线,自觉保障国家环境资源安全,积极为林区百姓保护环境资源提供可供遵循的规范和指引,有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林区群众创造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美丽林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