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奋斗?奋斗是为了一个目标去战胜各种困难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充满压力、痛苦、挫折。
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多次提及“奋斗”一词。他说,“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奋斗精神的人民。”“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奋斗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达到创造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宏伟目标!”
所以,新时代我们当然要继续努力奋斗。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干警正是新时代见证者、开拓者、建设者的重要成员。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我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挑战了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能。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取得的重大进步,都使人民法院的公正司法能力大幅提高。
为了统筹实现司法公正与提高司法效率,全国法院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通过调解方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处理审结案件,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减少程序负累。努力实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根本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和满意度。
而我,在法治中国的改革与建设中,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助理,四年的法院工作使我深深体会到了其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审判的天平要求我们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处理每一个司法案件。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都能恪尽职守、迎难而上。当事人的不理解,发泄般的哄闹,都成为我们工作中的点点滴滴。送达时的拒之门外,败诉时的咄咄逼人,法院工作时刻上演着一幕幕最真实的人生百态。而身在其中的我仍然坚持不断地自我完善、学习进步,升华自己的思想,提升自己的觉悟。
期待改变并不能带来改变,下定决心、此刻行动,就能改变一切。不要怕做错事,一些大的事情想好以后就要果断地去做,别让直觉阻碍你,更不能让惰性拖后腿。奋斗不是一条路走到黑的执拗,改革的路上布满荆棘,充满挑战,我们要不屈服于环境,努力抗争。抗争的对象也许是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客观制约,但是我们真正需要战胜的是自己,一个人如果没有为实现目标努力奋斗的决心与毅力,那么绝对无法在曲折、艰难的改革道路上继续前行。
新时代是一个需要奋斗者的时代,也是一个成就奋斗者的时代。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扎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勇拼搏、砥砺前行,争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不懈奋斗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鸿鹄志,做奋斗者。让我们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搭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为我们钟爱的司法事业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