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我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意见》,通过能动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建成和产业发展。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王宪魁、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杜家毫和副省长张建星分别在省法院报送的《意见》报告上作出批示,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
王宪魁批示:“省高法出台的指导意见,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前瞻性地进行了法律指导,这不仅为项目落地创造环境,同时,对指导地方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是有力推动,也为投资者、企业家经营创造稳定环境和好氛围。一个地方的发展环境好坏,实际是行政能力和法治环境的具体体现。”张建建星对高院此举表示真诚感谢。
省法院围绕“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决战规划,针对黑龙江冬季寒冷、施工期短,以及拆迁任务繁重、矛盾化解难度大等实际情况,经深入基层,走访企业,进行调研论证后,出台了该《意见》。《意见》共12条,从把服务和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纳入法院一把手工程,法院与政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涉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分管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负责审理案件,执行案件包案到人、限期执行等方面,对全省各级法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职能作用,推进产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意见》还规定,要采取定院、定点、定人等方式,主动到项目建设单位和工地走访调研,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咨询、司法建议等服务;要向项目单位发放《人民法院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联络卡》,公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要执行好“提前介入、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重点产业项目需要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关法律风险防控预案,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如何运用法律和政策解决问题提供参考意见,发挥好司法的前瞻性、预判性作用,能动司法“治未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