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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公证书

发布时间:2019-06-10 15:42:52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合伙人ХХХ、ХХХ、ХХХ于Х年Х月Х日,在ХХ(签约地点或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ХХХХ协议》。

    经查,上述双方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ХХХХ》(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年Х月Х日

    注:1、合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均应在证词中列明;

    2、如协议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写。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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