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教你认清“黑恶势力”! 发布时间:2019-07-22 14:41:32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警方把“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重点打击目标,一批批涉黑恶的“套路贷”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声落网。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房产、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被害人的房产。
对“套路贷”共同犯罪,确有证据证明3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什么是软暴力?
贷款人陷进“以贷还贷”无底洞,被“软暴力”胁迫还钱
去年1月,王先生由于生意上资金紧张,想贷款救救急,但他之前已经有过一笔25万元的贷款尚未偿还。此时,一名曾与王先生有过接触的网贷业务员乔某进与他联系,称自己可以找人垫还王先生的前期贷款,再帮助他申请获得私人住房抵押贷款。
于是,王先生就按照乔某进的方案开始申请私人住房抵押贷款。在办理期间,乔某进询问王先生是否能让他的妻子知道贷款一事,王先生表示自己不想让妻子知道,乔某进就称可以帮忙提供假材料,把王先生包装成单身,但是需要各种各样的“好处费”去打点关系。
到了月底,王先生被告知贷款发放下来了,但是100万元的贷款,除去之前垫还的25万元及其利息,乔某进又扣除了所谓的“平台费”、“好处费”、“手续费”、“贷款利息”等等费用,最后交到王先生手里的仅仅只有33.5万元,当王先生提出异议时,乔某进则称贷款公司的人是冒着风险帮王先生做了假材料的,钱已经到帐就不能反悔,否则贷款公司的人就会举报王先生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听了乔某进的这一席话,王先生只能忍气吞声,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噩梦才刚刚开始。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王先生逐渐体会到“以贷还贷”其实是个无底洞。在乔某进的安排下,他通过一家名为“玖升”的所谓小贷公司不断地以借新债的方式偿还旧债,而且贷款的利息也是越来越高。2018年4月份,王先生借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打款时就要先扣掉2万元的利息、2万元的保证金,然后每月还要支付利息1.5万元。后来,王先生写借条的时候连借期、利息都要空在那里,任由乔某进等人在借款期间随意缩短还款期限,抬高利息。到了2018年8月份,王先生实在是还不上钱了,讨债人员上门将他带进一辆车内,两个人将他夹在后排座椅上长达2个小时,实施“软暴力”胁迫他还钱。当年10月份,乔某进的团伙成员还跑到王先生在辽宁的老家逼债,迫使王先生的父母将房子卖掉用来抵债。
今年2月下旬,嘉定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非法高利放贷”、“软暴力讨债”等行为均符合公安部明确的扫黑除恶重点。经过侦查,民警发现王先生去的那家名为“玖升”的所谓小贷公司并没有经营资质,它只是乔某进、乔某祥、张某、徐某、马某等人用来实施诈骗的幌子。在该团伙中,乔某进、马某负责指挥并在外搭识被害人到公司贷款,他们通常选择那些有贷款在身,有房产又急需资金的被害人,而徐某、张某则负责走账拉流水、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被害人一旦入套,借款金额和利息会越来越高,难以脱身。
今年3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迅速行动,陆续抓获乔某进、乔某祥、张某、徐某、马某等5名犯罪团伙成员,一举捣毁了这个涉嫌诈骗的犯罪团伙。经审讯,该团伙成员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5月23日,5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文章出处:奉贤四团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