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备阶段:主要任务是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作准备。内容包括: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阶段: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定程序,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审查核实各种证据,全面调查案情。法庭调查按下列顺序:
① 当事人陈述(按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顺序);
②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③ 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④ 宣读鉴定结论;
⑤ 宣读勘验笔录;
(3)法庭辩论阶段: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为支持已方的主张,在法庭上就案件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的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示:
①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②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③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
④各方当事人互相辩论。
⑤辩论终结前,审判长应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顺序征询各自最后意见,各方陈述最后意见后法庭辩论终结。
(4)评议和宣判阶段:是开庭审理最后阶段,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宣告审理结果阶段。包括:①合议庭评议;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