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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人民法院2019年五个重点内容审务督察实施方案

第1期

  发布时间:2019-08-12 09:20:30


 

 按照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精神的要求,结合东方红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按照《东方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实施方案》的步骤要求,开展此次审务督察工作。

一、工作要求

 根据工作规定,经院长批准,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二、督察内容:

 1、违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督察违规报销、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道旅游、违规接受当事人财物或宴请等问题。

 2、履行审判执行等工作职责方面的问题。重点督察立案登记制度不落实、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不规范、消极执行、违规执行、长期超审限、不执行或拖延执行审委会决定、拖延送达、上网文书错误等问题。

 3、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重点督察迟到、早退、离岗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本次审务督察工作从2019812日至2019830日止,分现场督察、反馈整改意见,下发审务督察通报。

 四、工作要求

 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督察手段。审务督察的任务是发现问题,查纠突出问题,通过盯重点人、重点事以及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有地放矢,聚焦发力,取得实效。                 

 

 

 

    

                    0一九年八月一十二日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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