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7月上旬法院部分人员的分流,东方红人民法院对审判辅助人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为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提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司法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8月2日下午,东方红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体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例会。
会议由四级高级法官任东江主持,他首先围绕上半年省院对本院各项工作情况的通报进行传达,重点强调审判辅助人员应认清本职,为审判工作服务,要接受法官的指导,配合法官办案,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各项指标与我们同样息息相关,不论是审判业务方面还是事务性工作我们都要做用心做,要将全部精力放在如何能尽善尽美的干好自身工作,并从中获得经验和乐趣。
对审判辅助人员应当具备思想意识提出具体要求,即要求保持三种心态:一是对待当事人要热心。“群众利益无小事”,审判辅助人员立身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如何,将影响到法院的整体形象。接待当事人时多一份热心、多一份耐心,人民群众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二是做事要细心。法院工作无小事,笔录上的一点错误,程序上的一点瑕疵,都可能使审判工作成果功亏一篑,因此,工作中一定要认真细心,做到心、脑、手合一。三是干事要有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庭审笔录、送达回证等卷宗资料要入卷存档,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全体审判辅助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求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团队意识。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分析各自的优势和不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二是服务意识。书记员工作中核心的就是做好审判辅助工作,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书记员要眼疾手快、反应敏捷提高审判效率。三是规矩意识。要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作风纪律;庭审中,要保持中立态度,不能歪曲事实,主观臆断,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
审管办就卷宗评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从卷宗装订、开庭笔录、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从杜绝“错写”“漏填”等这类低级错误抓起,从经验交流、工作技巧、日常事务处理等方面逐步提升综合能力,进而增强辅助人员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心。
通过召开本次会议,既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审判辅助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提高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