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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19-11-02 09:31:34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虎林市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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