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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有哪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发布时间:2019-11-02 09:44:40


   1.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5.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7.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虎林市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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