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
发布时间:2019-11-21 14:35:37
(1)该条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类型。
责任编辑:陈晓红
文章出处:东方红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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