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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持刀捅人致死 女儿助其逃跑获刑

  发布时间:2013-02-08 16:29:00


   一男子用刀将村民捅死后外逃,清网行动中,其女儿将其父行踪隐瞒,帮助逃匿,为公安机关抓捕制造重重困难。2月8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谢宝燕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被告人谢宝燕的父亲谢照余(另案处理)于1993年11月27日因琐事用尖刀将同村邻居谢华捅死后一直在逃。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专项行动追捕逃犯,被告人谢宝燕因担心其父谢照余被抓,遂与其哥哥联系让其父来江西省弋阳县“避风”。2011年11月下旬,谢照余来到弋阳后,被告人谢宝燕便安排其在家住了一晚,次日在谢宝燕的婆婆的帮助下,被告人安排其父在弋阳县曹溪农科所邵家躲藏了两天,之后谢宝燕在弋阳县弋江镇西街租了一间房供其父谢照余躲藏,2011年12月1日谢照余在弋阳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查明,谢照余归案后,被告人谢宝燕到公安机关询问其父案件相关情况,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即对其进行讯问,之后被告人谢宝燕如实供述了窝藏其父亲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宝燕明知其父亲谢照余是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帮助逃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谢宝燕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陈奕如    

文章出处:光明网.人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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