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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每日一“典”丨“二房东”转租,应征得原出租人同意

发布时间:2020-10-28 09:53: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
有什么要求?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潘明月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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