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购物未付钱,跳楼受伤后索赔?法院:不支持!
发布时间:2021-08-26 15:33:57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孔子
近日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受理了一起
老人超市购物因付钱争议
翻窗跳楼受伤后
起诉超市要求赔偿的健康权纠纷
基本案情
裁判结果
民法典第1177条
民法典第7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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